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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潍坊职业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章程
    2014年06月11日  

     

    潍坊职业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章程

    第一章总则

    为切实做好我院2014年单独招生工作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和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,结合学院实际,制定本章程。

    第二章学院概况

    第一条全称:潍坊职业学院;学院代码:12391。

    第二条办学层次及类型:全日制普通专科(高职)院校、公办

    第三条批准成立时间:2001年7月。

    第三章招生计划

    第四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,并报山东省教育厅批准,2014年潍坊职业学院面向全省单独招收三年制专科生。招生计划1185人。

    潍坊职业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

    专业名称

    夏季高考

    春季高考

    合计

    学制

    学费(元/年)

    文史

    理工

    艺术

    会计电算化

    20

    10

    160

    190

    3年

    4800

    物流管理

    10

    10

    45

    65

    4800

    机电一体化技术

    10

    110

    120

    5000

    电气自动化技术

    10

    5

    20

    35

    5000

   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

    10

    5

    20

    35

    5000

  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

    10

    10

    50

    70

    5000

    园林工程技术

    10

    10

    50

    70

    5000

    生物制药技术

    10

    5

    25

    40

    5000

    生物技术及应用

    10

    5

    25

    40

    5000

    计算机应用技术

    10

    10

    60

    80

    5000

    电子商务

    10

    10

    20

    40

    5000

    旅游管理

    10

    10

    15

    35

    4800

    商务英语

    10

    5

    25

    40

    4800

    园艺技术

    10

    5

    10

    25

    5000

    食品加工技术

    5

    5

    5

    15

    5000

    舞蹈表演

    10

    5

    120

    135

    4800

    装饰艺术设计

    5

    5

    10

    7000

    广告与会展

    5

    5

    25

    35

    5000

    动漫设计与制作

    5

    5

    25

    35

    5000

    应用化工技术

    10

    10

    10

    30

    5000

    化工生产安全技术

    10

    10

    5

    25

    5000

    工业分析与检验

    5

    5

    5

    15

    5000

    第四章报名考试及录取

    第五条报名条件

    1.已经参加山东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(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)的考生均有资格报考单独招生。春季高考考生报考专业应与春季高考报名时专业类别相对应。

    2.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报名,应符合单独招生的专业要求。

    3.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,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将以上奖项的,可以向潍坊职业学院提出申请,免试进入我院对口专业学习。

    第六条报名方式

    1.考生可于4月7日前登陆http://www.sdwfvc.cn进行网上报名。

    2.到我院招生办公室现场报名,同时登陆我院招生信息网网上填报信息。

    第七条 考试形式及科目

    1.考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。考试分为文化考试(笔试)和专业素养测试(面试)两部分。普通高中毕业生文化考试和专业素养测试成绩分别占60%和40%;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文化考试成绩占50%,专业素养测试成绩占50%。

    2. ①普通高中毕业生文化课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量化赋分:A级=55分;B级=45分;C级=35分;D级=25分,取语文、数学、英语三门科目折算累加计分。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文化考试由固定科目和选考科目组成,固定科目为语文和外语,选考科目为数学或计算机;笔试采用合卷,总成绩为150分,语文、外语和选考科目各占50分,考试时间为120分钟。考试内容不超出2014年山东省高职对口考试大纲。

    3.专业素养测试根据选报专业组织面试,总成绩为150分。

    第八条 考试

    4月12日,考生到学院招生就业处领取准考证、看考场;4月13日到学院参加考试。

    第九条录取:

    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要求,坚持公平、公开、公正的原则,择优录取。学院按科类计划1:1.2的比例分别划定普通文科、普通理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。对口高职按专业类别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。

    同一科类同一专业内,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;若该专业一志愿未录满,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。同等条件下,依据考生特长及获得的技能证书和大赛获奖情况优先录取。

    4月17日,根据考生的成绩提出预录名单并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、批准。

    4月18日,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预录考生名单,同时上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。学院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审批结果,公布正式录取名单。

    4月30日前发放录取通知书。

    考生录取后,一律不再参加山东省2014年夏季高考及春季高考,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;未被录取的考生,可以继续参加山东省2014年夏季、春季高考。

    第五章学费标准、奖贷学金和贫困生资助

    学费标准按山东省物价局审批的收费标准执行:

    理工类专业:5000元/年  文史类专业:4800元/年 

    艺术类专业:7000元/年

    十一条 退学学费规定:学生因故退学的,学费执行鲁政办发[2008]65号文件规定。

    第十二条 省内学生实施学生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制度。学院除采取针对特困生的学费减免措施外,还制定了《学生勤工俭学管理办法》,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。

    第十三条 学院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、国家奖学金,积极引资助学或设立企业奖学金,除一次性捐助外,一些企业还在学院长期设立奖学金。

    第六章其 它

    第十四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:潍坊职业学院;证书种类: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。

    第十五条潍坊职业学院招生咨询联系方式:

    通讯地址:山东省潍坊市东风东街243号

    邮政编码:261031

    咨询电话:0536-8527126;8218945;18363691799;18363696399

    真:0536-8527100

    学校网址:http://www.sdwfvc.cn

    第十六条本章程由潍坊职业学院负责解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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